長效Pavlon片

SKU: 4987306067189
長效Pavlon片

長效Pavlon片

SKU: 4987306067189
價格表 ¥1,483
/
選擇

※1. 包裝設計等可能會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2. 運費將在付款時另行添加。

功能

◆Pabron長效片含有解熱鎮痛成分佈洛芬、氣道黏膜護理成分鹽酸氨溴索等6種有效成分,可有效治療喉嚨痛、咳嗽、流鼻涕等感冒疼痛這是一種對11種症狀有效的感冒藥。
◆「延時作用片」由一層快速溶解層和一層緩慢溶解層組成,因此每天服用兩次(早晚各一次),效果會持續。
◆不含咖啡因的感冒藥,小片劑,易吞嚥。


[指定第 2 類藥物]


功效/效果

緩解感冒症狀(喉嚨痛、咳嗽、咳痰、流鼻水、鼻塞、打噴嚏、發燒、發冷(發燒引起的發冷)、頭痛、關節痛、肌肉痛)


<功效/效果相關注意事項>


劑量與給藥

請依下列用量用水或溫水服用。
請在早餐和晚餐後 30 分鐘內服用。不取


<與使用與管理相關的注意事項>

(1)請嚴守規定的用法用量。
(2) 請勿拆開、壓碎或研磨藥片,並在不咀嚼的情況下服用。
(3) 藥片的取出方法
用指尖用力按壓裝有藥片的 PTP 片的凸部,使背面的鋁箔破裂,取出並取出。
(若誤吞,可能會刺穿食道黏膜,造成意外事故。)


成分/數量

6 片
布洛芬400mg
d-撲爾敏3.5mg
磷酸二氫可待因16mg
dl-鹽酸甲基麻黃鹼60mg
鹽酸氨溴索45mg
核黃素8mg 7>


[添加物]

纖維素、矽酸酐、磷酸氫鈣、羥丙甲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基乙酸澱粉鈉、硬脂酸鎂、檸檬酸


<有關成分和用量的註釋>

服用該藥物時尿液可能會變黃,但這是由該藥物中的維生素B2引起的,因此無需擔心。


劑型

錠劑(口服錠劑)


使用說明

■您不應該做的事情
(如果您不遵守這些指南,您當前的症狀可能會惡化或可能發生副作用/事故。)
1.以下人群不宜服用該藥物。 (1) 曾因本藥物或其成分出現過敏症狀的人。
(2)服用本藥或其他感冒藥或解熱鎮痛藥期間出現氣喘的人。
 (3)15歲以下兒童。
 (4)預產期在12週以內的孕婦。
2.服用本藥期間,請勿使用以下藥物
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鎮靜藥、鎮咳祛痰藥、含抗組織胺的口服藥等(鼻炎口服藥、暈車藥、過敏藥等)
3.服用本藥後請勿駕駛車輛或操作機械
(可能會出現嗜睡等)
4.如果您正在哺乳,請勿服用本藥。 ,或正在服用該藥物時避免母乳餵養>■諮詢
1. 以下人群在服用該藥物之前應諮詢醫生、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
 (2)孕婦或疑似懷孕的人。
(3) 老年人。
 (4)曾因藥物等出現過敏症狀的人。
 (5)有下列症狀者。
高燒、排尿困難
(6) 有以下診斷的人。
甲狀腺功能障礙、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肝病、腎臟病、青光眼、系統性紅斑狼瘡、混合結締組織疾病、呼吸功能障礙、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候群、肥胖
(7)患有以下疾病的人以下疾病。

胃十二指腸潰瘍、潰瘍性結腸炎、克隆氏症
2.如果服藥後出現以下症狀,可能是副作用,因此請立即停止服藥,並隨身攜帶本說明書
。 、胃部沉重、胃腸道出血、腹痛、腹瀉、血便、胃/腹脹
精神和神經系統:頭暈、麻木
循環系統:心悸
呼吸系統:呼吸短促
泌尿系統:排尿困難
其他:視力模糊、耳鳴、腫脹、流鼻血、牙齦出血、止血困難、出血、背痛、體溫過度下降等。症狀。在這種情況下,請立即就醫。
[症狀名稱:症狀]
休克(過敏反應):服藥後立即出現皮膚搔癢、蕁麻疹、聲音沙啞、打噴嚏、喉嚨發癢、呼吸困難、心悸、意識不清等。
眼黏膜皮膚症候群(史蒂文斯-約翰遜症候群):高燒、眼睛充血、眼睛分泌物、嘴唇酸痛、喉嚨痛以及皮膚上廣泛的皮疹/發紅,持續存在或迅速惡化。
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高燒、眼睛充血、黏液、嘴唇痛、喉嚨痛、皮膚大面積皮疹/發紅等持續存在或迅速惡化。
肝功能障礙:可能發燒、搔癢、皮疹、黃疸(皮膚及眼白髮黃)、棕色尿液、全身不適、食慾不振等。
腎臟疾病:可能會出現發燒、皮疹、尿量減少、全身腫脹、全身不適、關節疼痛(關節疼痛)、腹瀉等。
無菌性腦膜炎:出現劇烈頭痛並伴隨頸部僵硬、發燒、噁心和嘔吐。 (此類症狀在接受系統性紅斑狼瘡或混合結締組織病治療的人群中尤其常見。)
間質性肺炎:爬樓梯或用力過猛如果您這樣做,您可能會感到呼吸短促、呼吸困難、乾咳、發燒等,可能突然出現,也可能持續存在。
氣喘:呼吸時出現喘息、哨聲及呼吸困難。
再生不良性貧血:出現瘀青、流鼻血、牙齦出血、發燒、皮膚黏膜蒼白、疲倦感、心悸、氣短、噁心、頭暈、血尿等。
粒細胞缺乏症:突然出現高燒、寒顫、咽痛等。
呼吸抑制:出現氣短、呼吸困難等。
3.服用藥物後可能會出現以下症狀。口乾、嗜睡
4. 如果服用3 至4 次後症狀仍沒有改善,請停止服用藥物,並將本說明書帶給您的醫生、藥劑師或註冊醫生,請諮詢賣家
(。特別是當發燒持續超過3天或反覆出現時)


儲存與處理注意事項

(1) 存放於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直射。
(2) 置於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3) 請勿轉移至其他容器。 (這可能會導致誤用或品質變化。)
(4) 請勿服用已過有效期限的產品。請注意,即使未過保質期,也請在開封後 6 個月內使用。 (保持品質)

最近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