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vlon S Gold W 片劑

SKU: 4987306047372

Pavlon S Gold W 片劑

SKU: 4987306047372
價格表 ¥1,532
/
選擇

※1. 包裝設計等可能會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2. 運費將在付款時另行添加。

功能

◆Pabron S Gold W錠劑含有鹽酸氨溴索、L-羧甲司坦等6種有效成分,對喉嚨痛、咳嗽、流鼻涕等11種感冒症狀有效。
◆請作為家庭藥品。


[指定第 2 類藥物]


功效/效果

緩解感冒症狀(喉嚨痛、咳嗽、流鼻水、鼻塞、打噴嚏、咳痰、頭痛、發燒、發冷、關節痛、肌肉痛)


<功效/效果相關注意事項>


劑量與給藥

請以以下用量用水或溫水服用,最好在飯後 30 分鐘內服用。
[年齡:劑量:劑量次數]
15歲以上:2粒:一日3次
12至14歲:1粒:每天3次
12歲以下:請勿服用


<與使用與管理相關的注意事項>

(1)請嚴守規定的用法用量。
(2)給兒童服用本產品時,請在父母的指導和監督下使用。
(3) 請勿將濕手接觸過的藥片放回瓶中。 (這可能會導致變色,從而導致質量變化。)


成分/數量

內含 2 片
鹽酸氨溴索 15mg
L-羧甲司坦250mg
磷酸二氫可待因 8mg
對乙醯氨基酚 300mg
馬來酸氯苯那敏 2.5mg
核黃素 4mg


[添加物]

纖維素、矽酸酐、磷酸氫鈣、羥基乙酸澱粉鈉、羥丙基纖維素、氫化油、硬脂酸鎂


<有關成分和用量的註釋>

服用該藥物時尿液可能會變黃,但這是由該藥物中的維生素B2引起的,因此無需擔心。


劑型

錠劑(口服錠劑)


使用說明

■不該做什麼
(如果您不遵循這些指南,您目前的症狀可能會惡化,或更容易發生副作用/事故。)
1.以下族群不宜服用此藥:
(1)曾因本藥品或其成分出現過敏症狀者。
(2)服用本藥或其他感冒藥或解熱鎮痛藥期間出現氣喘的人。
(3)12歲以下兒童。
2. 服用本藥時請勿使用以下任何藥物。
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鎮靜藥、鎮咳祛痰藥、含抗組織胺的口服藥等(鼻炎口服藥、暈車藥、過敏藥等)
3.服用本藥後請勿操作車輛或機械。
(您可能會感到困倦等)
4. 如果您正在母乳喂養,請勿服用該藥物,或者如果您服用該藥物,請避免母乳喂養。
5.服藥前後請勿飲酒。
6.請勿長時間使用。
■諮詢
1.下列人群服用藥物前應諮詢醫生、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
(1) 接受醫生或牙醫治療的人。
(2) 孕婦或疑似懷孕的人。
 (3)曾因藥物等出現過敏症狀的人。
(4) 有下列症狀的人。
高燒、排尿困難
 (5)有下列診斷的人。
心臟病、肝病、腎臟病、胃/十二指腸潰瘍、青光眼、呼吸功能障礙、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肥胖
2.如果服用藥物後出現以下症狀,可能是副作用,因此請立即停止服用藥物,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您的醫生、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
皮膚:皮疹/發紅、搔癢
胃腸道: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胃部不適、胃痛、腹痛、胃/腹脹、胃灼熱、腹瀉
精神神經系統:頭暈、麻木
泌尿系統:排尿困難
其他:體溫過度下降、腫脹
在極少數情況下,可能會出現以下嚴重症狀。在這種情況下,請立即就醫。
[症狀名稱:症狀]
休克(過敏反應):服藥後可能立即出現皮膚發癢、蕁麻疹、聲音沙啞、打噴嚏、喉嚨發癢、呼吸困難、心悸、意識不清等症狀。
眼黏膜皮膚症候群(史蒂文斯-約翰遜症候群):高燒、眼睛充血、眼部分泌物、嘴唇疼痛、喉嚨痛、皮膚廣泛皮疹/發紅、發紅皮膚上出現小腫塊(膿皰)、全身不適、食慾不振等持續存在或迅速惡化。
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高燒、眼睛充血、眼睛分泌物、嘴唇痛、喉嚨痛、大面積皮疹/發紅、皮膚發紅的小腫塊(膿皰)、全身不適和食慾不振的感覺持續或迅速惡化。
急性全身性發疹性膿皰病:高燒、眼睛充血、眼睛分泌物、嘴唇疼痛、喉嚨痛、皮膚大面積皮疹/發紅、發紅的皮膚上出現小腫塊(膿皰)、全身不適、食慾不振、等,持續或迅速惡化。
藥物引起的過敏症候群:症狀包括皮膚廣泛發紅、全身皮疹、發燒、不適和淋巴結(頸部、腋窩、腹股溝等)腫脹。
肝功能障礙:可能發燒、搔癢、皮疹、黃疸(皮膚及眼白髮黃)、棕色尿液、全身不適、食慾不振等。
腎臟疾病:可能會出現發燒、出疹、尿量減少、全身腫脹、全身不適、關節疼痛(關節疼痛)、腹瀉等。
間質性肺炎:上樓梯或用力過猛時,會突然出現或持續出現氣短、呼吸困難、乾咳和發燒。
氣喘:呼吸時出現喘息、哨聲及呼吸困難。
再生不良性貧血:出現瘀青、流鼻血、牙齦出血、發燒、皮膚黏膜蒼白、疲倦感、心悸、氣短、感覺不適、頭暈、血尿等。
粒細胞缺乏症:突然出現高燒、寒顫、咽痛等。
呼吸抑制:出現氣短、呼吸困難等。
3. 服用藥物後可能會出現以下症狀,如果這些症狀持續或惡化,請停止服用藥物,並將本說明書帶給您的醫生、藥劑師或註冊醫生。
便秘、口乾、嗜睡
如果服用4.5至6次後症狀沒有改善,請停止服藥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您的醫生、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


儲存與處理注意事項

(1) 密閉存放於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直射。
(2) 置於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3) 請勿轉移至其他容器。 (這可能會導致誤用或品質改變。)
(4) 請勿服用過期產品。請注意,即使未過保質期,也請在開封後 6 個月內使用。 (保持品質)

最近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