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布朗医疗T

SKU: 498730604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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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Pavron Medical T是感冒药,含有盐酸氨溴索、L-羧甲司坦等7种有效成分,对喉咙痛、发烧等各种感冒症状有效。


[指定第 2 类药物]


功效/效果

缓解感冒症状(喉咙痛、发烧、咳嗽、咳痰、流鼻涕、鼻塞、打喷嚏、发冷(发烧发冷)、头痛、关节痛、肌肉痛)


<功效/效果相关注意事项>


剂量和给药方法

请按以下量用水或温水服用。
尽可能在饭后 30 分钟内服用
[年龄:1 剂:服用次数]
成人(15 岁以上):2 片:每天 3 次
15 岁以下:不要拿东西


<与使用和管理相关的注意事项>

(1)请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 如何取出药片
用指尖用力按压装有药片的 PTP 片的凸部,破坏背面的铝箔,将其取出并取出。
(误食可能会刺破食道粘膜或引发意外事故。)


成分/含量

2 片
布洛芬 150mg
盐酸氨溴索 15mg
L-羧甲司坦 250mg
磷酸二氢可待因 8mg
dl-盐酸甲基麻黄碱 20mg
马来酸氯苯那敏 2.5mg
核黄素 4mg


[添加剂]

纤维素、硅酸酐、乳糖、羟丙甲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滑石粉、羟基乙酸淀粉钠


<有关成分和用量的注释>

服用该药物时尿液可能会变黄,但这是由该药物中的维生素B2引起的,因此无需担心。


剂型

片剂(口服片剂)


使用说明

■您不应该做的事情
(如果您不遵守这些指南,您当前的症状可能会恶化或可能发生副作用/事故。)
1.以下人群不宜服用该药物。 t2658> (1) 曾因本药物或其成分出现过敏症状的人。
(2)服用本药或其他感冒药或解热镇痛药期间出现哮喘的人。
 (3)15岁以下儿童。
 (4)预产期在12周以内的孕妇。
2.服用本药期间,请勿使用以下药物
其他感冒药、解热镇痛药、镇静药、镇咳祛痰药、含有抗组胺药的口服药等(鼻炎口服药、晕车药、过敏药等)
3.服用本药后请勿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
(可能会出现嗜睡等)
4.如果您正在哺乳,请勿服用本药。如果服用此药,请避免母乳喂养
(转移到母乳中已在动物试验中得到证实)
5.服用前后请勿饮酒
服用时间不得超过6.5天
■咨询
1.以下人群在服用
前应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人员 (1) 正在接受医生或牙医治疗的人。
(2) 孕妇或疑似怀孕的人。
(3) 老年人。
 (4)曾因药物等出现过敏症状的人。
(5)有下列症状的人。
高烧、排尿困难
(6) 有以下诊断的人。
甲状腺功能障碍、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肝病、肾病、青光眼、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结缔组织病、呼吸功能障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肥胖
(7) 患有以下疾病的人以下疾病。

胃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2.如果服药后出现以下症状,可能是副作用,因此请立即停止服药,并随身携带本说明书
。 [相关领域:症状]
皮肤:皮疹/发红、瘙痒、水肿、瘀伤
胃肠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胃痛、口腔炎、胃灼热、胃部沉重、胃肠道出血、腹痛、腹泻、便血、胃/腹胀
精神和神经系统:头晕、麻木
循环系统:心悸
呼吸系统:呼吸短促
泌尿系统:排尿困难
其他:视力模糊、耳鸣、浮肿、流鼻血、牙龈出血、止血困难、出血、背痛、体温过度下降等。但感觉疲倦
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以下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出现症状。在这种情况下,请立即就医。
[症状名称:症状]
休克(过敏反应):服药后立即出现皮肤瘙痒、荨麻疹、声音嘶哑、打喷嚏、喉咙发痒、呼吸困难、心悸、意识不清等.
眼粘膜皮肤综合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高烧、眼睛充血、眼睛分泌物、嘴唇痛、喉咙痛以及皮肤上广泛的皮疹/发红,持续存在或迅速恶化。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高烧、眼睛发红、眼睛有分泌物、嘴唇酸痛、喉咙痛、皮肤大面积皮疹/发红等,持续存在或迅速恶化。
肝功能障碍:可能出现发热、瘙痒、皮疹、黄疸(皮肤和眼白发黄)、棕色尿、全身不适、食欲不振等。
肾脏疾病:可能会出现发烧、出疹、尿量减少、全身肿胀、全身不适、关节疼痛(关节疼痛)、腹泻等。
无菌性脑膜炎:出现剧烈头痛并伴有颈部僵硬、发热、恶心、呕吐等。 (此类症状在接受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结缔组织病治疗的人群中尤其常见。)
间质性肺炎:爬楼梯或用力过猛 如果您这样做,您可能会感到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干咳、发烧等,可能突然出现,也可能持续存在。
哮喘:呼吸时出现喘息、哨声和呼吸困难。
再生障碍性贫血:出现瘀伤、流鼻血、牙龈出血、发烧、皮肤粘膜苍白、疲倦感、心悸、气短、恶心、头晕、尿血等。
粒细胞缺乏症:突然出现高烧、寒战、咽痛等。
呼吸抑制:出现气短、呼吸困难等。
3.服用药物后可能出现以下症状,如果这些症状持续或恶化,请停止服用药物,并将本说明书带给您的医生、药剂师或注册医生,请咨询卖家
便秘,口干、嗜睡
如果服用 4.5 至 6 次后症状仍没有改善,请停止服用药物,并将本说明书带给您的医生、药剂师或注册医生。发烧持续3天以上或反复发作​​)


储存和处理注意事项

(1) 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
(2)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 请勿转移至其他容器。 (这可能会导致误用或质量变化。)
(4) 请勿在有效期后服用该产品。请注意,即使未过保质期,也请在开封后 6 个月内使用。 (保持质量)